刚刚到来的11月为消防安全月,11月9日为中国的消防安全日。因11月9日的月日数恰好与火警电话号码119相
同,而且这一天前后,正值风干物燥、火灾多发之际,全国各地都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冬季防火工作。为增加全民的消
防安全意识,使“119”更加深入人心,公安部在一些省市进行“119”消防活动的基础上,于1992年发起,将每年的
11月9日定为全国的“消防宣传日”。为了增强同事们的消防意识,普及消防知识,球友会响应相关部门的号召,在11
月1日举办了“消防宣传”讲座,并邀请了拱墅区的王教练为公司同事演讲,通过认识火、了解火场逃生方法、火灾
报警等增长了同事们的消防安全知识。
火灾共分为A、B、C、D、E、F六大类:A类:固体物质;B类: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(沥青、石蜡等);C
类:气体;D类:金属火灾(如钾、钠、镁);E类:带电火灾;F类: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引发的火灾。
火灾逃生篇:
火灾的发生会产生很多颗粒物粉尘和有害气体,80%的火灾遇害者都是因为窒息。突遇火灾,灭火器等其他消
防用具无法轻易取得时,可以用毛巾或随身其他吸水性较强的布料浸湿后拧半干,捂住口鼻,沿着墙角逃生。用毛巾
之类捂住口鼻只能争取半分钟的逃生时间,所以必须尽快逃离火灾现场。
逃离灾区时,不要盲目跟着人群跑;不要往高亮的地方跑(高亮的地方往往是大火聚集区);不要乘坐电梯逃
跑;不要轻易跳楼,保持镇静。
去到一个不熟悉的场所,首先关注消防逃生示意图,以防意外发生。陌生地方逃生,应该往自己进入的路线逃
跑,不要盲目跟着人群。
火灾预防篇:
家庭、汽车、公司要具备相应的消防工具,放置在显眼,容易取得的地方。
定时关注灭火器的有效期!其实干粉灭火器的有效期有两个方面,一个是灭火器筒体,按照国家相关规范,干粉
灭火器的强制报废年限是10年,也就是灭火器筒体的8年有效期;另外一个方面,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也有一个有效
期,正常环境温度下储存,首次换粉是2年,后期灭火剂的更换期为 1 到 2 年。所以最好一年定期检查一次。
检查时发现灭火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必须报废:1、筒体、器头按 8.2.1、8.2.2进行水压试验不合格的;2、二
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按8.2.4 进行残余变形率测试不合格的;3、筒体严重锈蚀(漆皮大面积脱落,锈蚀面积大于筒体
总面积的三分之一,表面产生凹坑者)或连接部位、筒底严重锈蚀的;4、筒体严重变形的;5、筒体、器头有锡焊、
铜焊或补缀等修补痕迹的;6、筒体、器头(不含提、压把)的螺纹受损、失效的;7、 筒体与器头非螺纹连接的灭火
器;8、 器头存在裂纹、无泄压结构等缺陷的;9、水基型灭火器筒体内部的防腐层失效的;10、没有间歇喷射机构的
手提式灭火器;11、筒体为平底等结构不合理的灭火器;12、 没有生产厂名称和出厂年月的(含铭牌脱落,或虽有铭
牌,但已看不清生产厂名称;出厂年月钢印无法识别的);13、 被火烧过的灭火器;14、按GA 402的规定应予报废的
1211灭火器;15、不符合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灭火器;16、 按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予报废的灭火器。
根据GB95-2007《灭火器维修与报废规程》报废规定灭火器从出厂日期算起,达到如下年限的,必须报废:
a) 水基型灭火器——6 年;
b) 干粉灭火器——10 年;
c) 洁净气体灭火器——10 年;
d) 二氧化碳灭火器和贮气瓶——12年;
除水基型灭火器外,其他灭火器中的灭火剂会对人体造成伤害,不能直接使用在人身上!
消防用具一定要去消防部门指定的正规地方购买,不可贪图便利在网站、微信等快捷购物途径购买!
安全消防,人人有责,预防到位,就会减少火灾的发生,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消防在身边,从我做起,从
现在做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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